|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04日 07:17 |
作者: |
邢佰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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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邢佰英 中大股份(600704)4日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工作调动王剑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关于中大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优化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浙江元通机电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剥离方案的议案》。表决过程中,这三项议案遭到了几名董事的反对或弃权。 对王剑敏调动的反对理由分别是“未考虑到上市公司利益,不利于公司稳定”、“任期未到,公司业绩在增长,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推动过程中,更换总裁不利公司发展,不利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重组的反对意见包括“资产未进行重新评估;元通的案件带有多种不确定性,对市场会有影响;对中大的其他股东利益有影响。”、“科弘案件提供资料不充分,无法判断对资产和盈利影响,因此暂时不能同意,在搞清真实情况前无法表决;对大股东承诺业绩需重组完成后三年,即2010、2011、2012年。这样才能确保全体股东利益。”此外,还有一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放弃投票,原因是“原资产评估结果已过期一年多期限,注入资产未来的长期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注入资产对中大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称,为尽快实施本次重组,对原资产剥离方案做如下优化:即由机电发展将该三只股票通过二级市场挂牌交易方式尽快出售,所得现金预留相应税款(具体数额将在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产交割验资报告中予以确认)后,其余无偿划转至物产集团。之后,机电发展100%股权继续保留在物产元通从而一并进入上市公司。 公告认为,该优化方案在没有实质改变原资产剥离方案的基础上,不但解决了原资产剥离方案执行时遇到的困难,而且未对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交割工作的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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