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31日 07:48 |
作者: |
周松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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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上海证券交易所29日对ST方源(600656)原董事长麦校勋、原董事许志榕、汤剑平予以公开谴责。该公开谴责将抄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据上交所查实,ST方源存在下列违规行为:(1)2008年5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将6450万元款项汇给高新开创投资公司。公司对该事项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款项划出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报报告存在重大差错。(2) 2007年11月、2008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为关联方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东莞市长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三笔,涉及本金4025万元的担保。公司对此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上述担保涉及相关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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