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31日 09:50 |
作者: |
李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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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 由于控股子公司违规对外汇款以及对外担保,且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证所对ST方源(600656.SH)的原董事长麦校勋,及原董事许志榕、汤剑平予以公开谴责。 经上证所查实,2008年5月15日,ST方源的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将6450万元款项汇给高新开创投资公司。该事项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款项划出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致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报报告存在重大差错。 另外,2007年11月、2008年4月,同样该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为关联方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东莞市长荣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三笔涉及本金4025万元的担保。公司对此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对上述担保涉及相关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日前ST方源发布了2009年半年报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业绩将出现较大亏损。亏损原因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停产的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上年同期净利润为4158.998万元、每股收益0.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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