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5日 07:56 |
作者: |
姜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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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姜艳艳 为与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争夺广发证券1.67亿股权,ST梅雁(600868,收盘价3.65元)可谓是用尽全力。 公司今日公告表示,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关于公司与吉富公司就广发证券股权纠纷诉讼案的上诉状,并委托重庆大工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进行该诉讼的二审代理人。据悉,公司曾于2008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广东省高院于今年6月19日驳回ST梅雁的诉讼请求,并判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ST梅雁代理律师曾当庭表示“不服”。 此外,公告还显示,在昨天召开的董事会上通过了多项 “主被动”回收现金举措。通过梅县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两块用地,回收金额约为4.39亿元;按照不低于梅县梅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986.52万元为定价基础,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梅雁建筑75%股权;通过子公司梅雁龙上水电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梅县洁源水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的一案,标的股权按照每股5700万元作价。 公司将于7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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