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27日 07:47 |
作者: |
张歆 |
| |
□ 本报记者 张 歆 上市公司与金融机构“对赌”并非总是输家:新疆天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此前签订《衍生产品交易协议书》,如今收益稳定。值得一提的是,该“对赌协议”挂钩国家开发银行,若国家开发银行不出现信用事件,该衍生品以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新疆天业每季获得相当于贷款利率下浮5%左右的利息补贴。业内人士指出,此类挂钩国有金融机构信用事件的“对赌协议”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风险较小,对于贷款银行来说,更类似于一种变相的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利率挂钩国开行信用 新疆天业今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为了降低财务费用,2008年1月10日,新疆天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衍生产品交易协议书》,并于2008年2月15日确认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新华北路支行开展一笔衍生品交易。该衍生品与国家开发银行信用事件挂钩,衍生品交易的名义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1510万元,交易到期日为2013 年3 月20 日。若国家开发银行不出现信用事件,该衍生品以每年3 月20 日、6 月20 日、9 月20 日和12 月20 日为付息日,新疆天业每季获得相当于贷款利率下浮5%左右的利息补贴。 所谓的信用事件包括:破产。债务人发生解散、资不抵债或无力偿还债务,或未能偿还到期债务等情形,均可构成破产事件;支付违约。挂钩信用实体拒付或迟付的债务金额大于等于100万美元;债务重组。重组是指因债务本金或者利息下调、受偿顺序的变动、还款日期推延等原因导致指定债券实际价值下降的情形。挂钩信用实体相关负债涉及重组的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美元。 自此笔交易成交至今年一季度,新疆天业收益情况稳定,其中:2008年3月21日收到利息补贴84008.63元,2008年6月21日收到利息补贴260044.93元,2008年9月23日收到利息补贴263534.79 元,2008年12月20日收到利息补贴255842.14元,2009年3月20 日收到利息补贴246749.59元,该公司共获1110180.08元的利息补贴收入。 变相降息? 事实上,从新疆天业和招商银行签订的协议来看,新疆天业“赌输”的概率很小。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投资设立,其资金筹集与运用完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由国家信用作为保证,在挂钩产品观察期内发生破产、违约事件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另据了解,北京银行、工商银行都曾经推出了政策性银行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以及中信银行等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为挂钩对象的理财产品。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虽为多元,但由于其违约、破产仍然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因而至少在观察期内,违约事件的可能性也基本不存在。我国并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银行违约、破产会造成严重社会问题,所以不论是国有政策性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事实上都借助了政府信用。 也就是说,上述“对赌协议”对于招行乌鲁木齐分行来说几乎是必输的。在这种情况下,该银行仍然愿意签署衍生品协议显然另有原因。 在去年中期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前,我国为抑制当时的流动性过剩一直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相应的贷款利率在去年3月前后也达到了近年来最高的水平。因此,各家银行有为客户实行贷款利率优惠的动力和利润空间。 业内人士评价称,“银行违约”这一卖出期权几乎无任何价值,这类产品与此前深南电等部分上市公司进行的高风险的原油对赌协议不同,而是类似于固定收益产品。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