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14日 07: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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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广通(600764)今日公告,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2003年年度报告、2004年中期报告、2004年年度报告、2005年中期报告、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如下:一、责令公司改正,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二、分别给予单昶、倪剑云警告,并处以8万元的罚款;给予郭伟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分别给予贾利民、郁洪良、马雅琳、钱峰、熊克力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分别给予苏振明、范卿午、徐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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