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5日 07:52 |
作者: |
李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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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彭友 李锐 中华企业今日披露,2008年2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与株式会社高岛屋签署了《基本协议书》;高岛屋拟租用古北集团在上海市长宁区古北新区商务分区9-3地块(古北财富中心二期)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的商业楼部分用于开设经营百货店,租期为20年,租赁总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 据悉,目前,古北集团投资开发的9-3地块项目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并已正式开工建设;高岛屋已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证书载明,高岛屋拟在上海注册设立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高岛屋占25%股权,新加坡高岛屋占50%股权,东神开发株式会社占2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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