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30日 08:46 |
作者: |
张佳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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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持有富通银行4.81%股权的中国平安以第一大股东身份竭力反对,但仍未改变合计持股73%的股东同意富通银行将旗下比利时银行业务出售给法国巴黎银行。对此,中国平安昨天发表声明表示遗憾,认为富通此举有违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损害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国际化的一次尝试,平安于2007年末累计动用238.74亿元入股富通银行,并成为第一单一大股东。但由于富通银行深陷次贷危机,此次入股成为了中国平安2008年全年险些亏损的重要导火索,由于富通银行股价重挫,中国平安在2008年对其中的227.90亿元已经进行了减值准备,而正是如此巨额的计提,使得中国平安当年营业亏损23.07亿元,最后依靠递延税额才实现6.62亿元的净利润——若无富通的拖累,中国平安本可实现204.83亿元的营业利润,较2007年的171.67亿元进一步上升。不过,正是由于中国平安已对富通投资进行了高达95.46%的减值准备,未来富通银行股价即使进一步重挫,对中国平安也难以产生巨大影响了。因此,中国平安在声明中指出“富通的各种变化对平安不会再有负面的财务影响”。
虽然资产剥离后的富通已与平安入股时大不相同,但平安终究是其第一大股东。在声明中中国平安亦提及,平安推荐的金绍梁顺利当选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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