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7日 07:47 |
作者: |
杨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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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公告,2009年1月1日―2月28日期间,公司未经审计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672亿元,上述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资料未经审计。2008年1月1日―2月29日,中国人寿的未经审计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597亿元。 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中国人寿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属于保险合同,确认为保费收入。(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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