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金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19日 14:39 |
作者: |
陈建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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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将一般风险准备余额计提标准从1%提高至1.5%,并引入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财金[2005]49号)同时废止。 评论修订后的《办法》同原办法区别在于:1)一般风险准备余额最低要求从风险资产余额的1%提高至1.5%;2)引入标准法下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需计提一般准备,防止贷款五级分类不真实造成拨备计提不充分;3)加强了对非信贷风险资产监管,《办法》新纳入非信贷风险资产的一般准备计提要求(按余额的1%-1.5%)。 增厚银行资产质量缓冲垫。一般风险准备是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此次财政部提高一般风险准备余额计提标准及引入潜在风险估计值主要是出于审慎监管目的,在银行风险资产扩张较快时多提风险准备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逆周期监管和动态拨备原则。 拨备计提充足,潜在风险估计值指标影响较小。根据《办法》中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方法,全部上市银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超过潜在风险估计值1994亿,表明经过几年经济良好时期的高速发展,银行已积累良好“家底”,拨备计提充分。潜在风险估计值超过资产减值准备总额的有兴业(+27.0亿)、中信(+27.4亿)、北京(+1.8亿)和宁波(+4.6亿)银行。 对财务和基本面影响: 1)不影响利润增速,也不影响净资产规模,仅对净资产结构形成影响。按照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1.5%计提准备计算,我们测算全部上市银行需补提约1580亿-1620亿一般风险准备,其中兴业、交行、民生银行补提较多,非信贷资产按1.5%标准计算,分别需补提96.2亿、134亿和72.9亿,占各行2011年净利润的37.7%、26.4%和26.1%。由于一般风险准备是按一定比例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并不计入当期损益,在报表上是归于银行所有者权益部分,因而并不会影响银行当期利润,仅改变所有者权益结构。 2)分5年摊销,对可分红金额影响很小。银行的可分红金额是当期净利润提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后的剩余金额,提高一般风险准备金额相应减少了银行可分红金额。但缓冲时间长,减轻短期计提压力。财政部设置了较长过渡期,银行可在5年内(即2017年7月1日前)逐步补提达到1.5%的监管要求,补提风险准备压力并不大。 投资建议当前行业估值水平对应1.08x12PB/6.1x12PE,从PB角度考虑,几乎没有下跌空间。由于过渡期较长,银行补提一般风险准备压力较小,因而并不改变当前银行股稳定增长稳定分红的投资属性,是追求稳定投资回报和现金回报资金的较好投资标的。我们维持行业“增持”评级,推荐组合排序:兴业、民生、华夏、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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