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银河证券研究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18日 14:43 |
作者: |
马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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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件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常委会于4月12日研究通过《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上述意见从八大方面及二十三个具体角度讨论了金融服务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问题,对相关金融类企业长期发展有利。
2.我们的分析与判断
(一)强化金融各项功能,推动实体经济良性发展
我们认为,上述意见多角度地讨论到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角度论证了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的重大意义。
(二)支持直接融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鼓励更多优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确定2012年新增上市公司数量不低于30家,融资规模突破500亿元;鼓励债权类融资工具发展,争取深圳高新技术园区纳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第二批试点范围,同时推进前海股份交易所建设。
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研究制定区域集优债等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服务方案并推动实施。2012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募集资金不低于600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累计成交金额超6000亿元,扩大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推动有潜质的园区企业到代办股份系统挂牌,规范企业股权流动和股权融资,率先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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