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安信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4日 14:01 |
作者: |
邹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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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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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于前日颁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将对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我们对此点评如下:
出台《办法(试行)》,缓解舆论压力。近段时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接连报道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其中多次提到最高零售价制定明显偏高。发改委作为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我们认为《办法(试行)》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回应媒体报道,缓解舆论压力。
发布《办法(试行)》,对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依据《办法(试行)》内容,发改委将对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具体调查工作由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具体实施或委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实施。药企应按调查要求如实填报《生产企业及药品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药品出厂价格调查表》,调查人员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核实调查药品规格,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至2个规格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药品出厂价、现行零售价及销售等有关情况:出厂价包括最高和最低出厂价以及平均出厂价格;现行零售价项目分为国家定价、产地省定价和企业定价;销售情况细分为销售收入、销售数量以及销售人员数量。药企拒报、虚报、瞒报、不配合调查的价格违法行为将被追责。
发改委此举乃权宜之计,“以药养医”乃是症结所在。药品终端价格过高,表面上来看是流通环节过多、保障各方利益群体的利益所致,但其根源在于医院“以药养医”的模式。而发改委的《办法(试行)》意在调查出厂价为后续调整最高零售价的调整做准备,但无法破除“以药养医”这个症结所在。相反,如果一味降低药品最高零售价,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而事实上,目前相关政府领导已经充分认识到“以药养医”才是药品价格虚高的根本症结所在,而加大政府投入和改革体制机制才是解决“以药养医”的关键。诚如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央视报道中所说:破除以药养医,首先不是改公立医院,首先是改政府自身,改革我们自己一些体制机制,调整我们一些政策。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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