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泰君安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6日 14:42 |
作者: |
彭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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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市场化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偿付能力、综合赔付率以及规模均达到要求的公司,可以获得自主开发产品;第二个层面是具有成本优势(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低于100%)的公司,可以增加保险责任;第三个层面是各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附加费用率(原则不高于35%)。 改革只是顺水推舟,市场竞争本身有加剧趋势,本轮车险周期已到巅峰期。由于前2年汽车销量大幅增长,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下降到91%-92%的历史低点,盈利非常丰厚;汽车销量经历高增长后,增速开始下降。因此,不管费率是否市场化,竞争加剧是必然趋势。此次改革方案,总体更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对舆论意见比较大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作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 人保和很多中小公司的市场份额将被蚕食,太保和平安份额将扩大。若年内正式实施,则上市公司中只有太保可以自主开发车险产品;从2012年起,平安也可自主开发产品;中国财险(人保,香港联交所上市)则至少需要等到2013年(因2010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到150%)才有自主开发资格;盈利能力较差或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小公司面临更多限制(还需达到30万辆车的规模)。 虽然周期呈向下趋势,但周期波动将缩小,且更趋于平滑。大部分公司的产品是"协会条款",差异不大,车险信息平台的完善、资本市场的持续低迷也将对恶性竞争构成制约。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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