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方正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8月09日 14:03 |
作者: |
陈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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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激素、内分泌、神经系统,年内二次降价政策出台 国家发改委8月5日发出通知,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此为年内第二次降价,前次降价为2011年3月7日针对抗生素类与循环系统药品的降价。 国家发改委称,此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周期长,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相比前次,范围与力度有所降低前次(2011-3-7)降价 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共涉及162个品种,1300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21%。 本次降价针对激素、内分泌、神经系统类药品,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两次相比,从涉及药品范围、品种数量、降价力度等方面均有所放松 品种统计分析(详见后附列表) 经统计,统一定价药品中,65个品规中标价格会下降,占比45%,其中20个品规影响幅度在10%以上,占比13.9%。 单独定价药品中,67个品规中标价格会下降,占比78.8%,其中15个品规影响幅度在10%以上,占比17.6%。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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