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光大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3日 16:22 |
作者: |
赵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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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迁移时间表灵活性大,短期业绩贡献存在不确定性
事件: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 央行制定金融IC卡迁移时间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闻: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IC卡迁移工作,“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 该《意见》也制定了IC卡迁移的时间表:在受理环境改造方面,在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S(销售点终端)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TM(自动柜员机)的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在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方面,2011年6月底前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邮储银行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迁移进度略慢于市场流传的2010年6月版本我们认为,《意见》中制定的时间表,迁移进度略慢于市场广泛流传的2010年6月版本。主要区别在于:1)直联POS受理金融IC卡的改造完成时间由原先的2010年底,变为当前的2011年6月;2)原先的国有商业银行自2011开始全面发行IC卡,变为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邮储银行在2011年6月底前应开始发行IC卡;3)原先的流传的计划中,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新发行的银行卡应为IC卡,现为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我们认为,该《意见》时间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标准、鼓励创新”的四大原则,给予各商业银行很大的灵活性,IC卡在最近2年的推广进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个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和自主决策。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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