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北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5日 15:51 |
作者: |
唐亚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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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对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或者上市银行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银行持有的外币债券投资和银行对于境外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是否会因为某些东道国的自身原因对银行造成风险。 《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对国别风险计提专门的国别风险准备金,国别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参照以下标准:低国别风险不低于0.5%;较低国别风险不低于1%;中等国别风险不低于15%;较高国别风险不低于25%;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银行业金融机构最迟应当在2011年6月1日之前达到以上标准。 对于上市银行的潜在不利影响集中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上,其中特别是工、中、建三大国有银行。 由于上市银行之前已经依旧审慎原则计提了相应的风险准备,因此整体对上市银行近期业绩的不利影响有限。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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