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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5日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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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在第二届全国林业产业大会上,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规划》提出,通过重点扶持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保持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增幅达12%左右,到2012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26万亿元,林产品国际贸易总量达900亿美元以上,其中出口总额达到或超过500亿美元。 《规划》提出,3年内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10大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形成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竹产品、林化产品、木本粮油产品、生物制药、林业机械制造和生物质能源等支柱产业。 《规划》提出了林业产业振兴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对造林所需优质种苗给予补贴,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对以林权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公司,担保倍数可放大到10倍。(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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