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平安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15:22 |
作者: |
区志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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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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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提高钢材等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会议认为,为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全面实施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必要再适当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会议决定,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轻工、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一、退税政策缺乏新意,建议一步到位由于这个会议内容相对简单,并没有详细的上调数据。而根据会议的精神,个人及绝大部分市场人士均认为从4月1日起出口退税上调是“纺织振兴规划内容之一,即从14%上调到15%”。但是,我们再翻阅了财政部的政策发布,发现“2月5日已经发布了《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已经明确从2009年2月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 我们再和多家重点出口型的纺织服装企业进行了沟通,均表示已经从2月1日开始按照15%的出口退税率执行了。 所以,这次“从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率”应该是以15%为基准再次上调,但具体上调幅度不详。我们只能做出本次上调1%或者2%的判断。当然我们的内心建议是一步到位直接上调到17%,挤牙膏式的政策难以起到积极作用。 从2009年前两个月出口数据来看,退税上调实际意义并不大。我们一直强调,海外需求问题才是根本问题,出口退税上调缺乏新意。我们在3月份走访了江苏多家纺织企业,发现订单价格基本存在下降的现象,出口企业在接单时普遍碰到外商压价问题,价格下跌完全覆盖了部分企业订单增加带来的贡献,所以退税的实际效果并不大。(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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