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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收购新安农资部分自然人股东股权
来源 湘财证券研发中心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06日 14:14 作者 赵军
公司评级 评级变动 撰写时间
  事件
    公司于2011年12月31日公告,使用超募资金785万元收购子公司新安农资15名自然人股东24.15%的股权。
  股权比例提升强化控制力,对外扩张稳步推进
    新安农资原为黄山市农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68.05%。辉隆股份于2011年7月收购了黄山农资公司所持有的新安农资51%的股权,本次再次收购自然人所持股权,使得公司持股比例上升至75.15%。本次收购完成后,黄山农资仍持有新安农资17.05%股份,剩余股权为其他六名自然人持有。公司本次收购自然人股权,提高了对子公司的控制力,是对公司并购省内资源的延续,有利于加强对内部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完善省内的网络布局。我们认为,在农资流通行业整合的大背景下,公司依靠灵活机制和资金优势,通过并购实体和吸收经营团队,将稳步推进对外扩张的进程。
  估值和投资建议
    我们看好农资流通行业整合的机遇,看好公司网络渠道快速拓展的能力,以及产品多元化和自有产品植入带来的效益提升。我们认为,在前期扩张的阶段,应该主要关注公司收入的增长和网点布局的速度,而相对忽略盈利的波动。在网络布局拓展之后,公司依靠渠道的规模优势,盈利能力会得到逐步提升。
  预计11-13年EPS分别为0.64元、0.85元、1.28元,给予12年30倍PE,目标价25.5元,买入评级。作为农资流通行业A股唯一上市标的和行业内最具有进取精神的企业,我们建议投资者积极关注。
  风险提示:化肥价格剧烈波动对收益产生的不确定性影响;渠道网络布局速度低于预期。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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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附件:
湘财证券-辉隆股份-002556-关于收购新安农资部分自然人股东股权的点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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