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泰君安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2日 14:41 |
作者: |
彭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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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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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国平安管理层(总经理任汇川,首席财务官姚波,董办主任金绍樑)于21日早晨召开电话会议解读了260亿可转债融资方案。
Q:可转债没有转股前,募集资金是否可以向子公司注资?
A:募集资金是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不可用于对子公司进行注资。目前保监会正在研究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如果保监会同意加入这个条款,将是非常好的结果。
Q:增发的授权是20%,可转债是否包括在里面?
A:是包含在里面的,额度在20%以内。
Q:保监会对集团层面的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是否与子公司、深发展银行一致?
A:根据保监会的要求,监管要求分为三类,公司希望集团、子公司(包括银行)都满足要求,但是银行要保持在150%监管要求相对高的。并表深发展对集团的偿付能力的要求更高,因为银行按照8%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目前,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主要是对保险业务为主的保险公司,但平安与其他保险公司的不同是银行业务占比较大,保监会对平安目前还没有特殊的监管要求。
Q:如果平安对深发展在定向增发,对偿付能力影响如何?
A:对深发展进行定向增发,对集团偿付能力没有影响,因为分子和分母都是按照100%计算,而对偿付能力影响大是控股比例由30%上升到50%的需要并表的时候,但这些在中报中就已经反映出来了。
Q:260亿能支持多长时间?
A:一般性授权和这次可转债融资计划是相对应的,公司会做好资本规划;保监会几次都谈到了以各种金融工具来补充资本金的探索,公司会抓住这些机会。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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