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银国际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9日 15:16 |
作者: |
周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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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数次沟通反馈意见,中南建设(000961.SZ/人民币7.03,买入)对2011年3月25日公告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重新制定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其中做了六项补充和修订,主要包括: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行权期、增加禁售期、行权条件的修改、明确了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股权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的特殊规定、以及股权激励对象特殊情况下处理方式的调整。 大股东让利高管加强激励,上调行权条件表露强大信心 中南建设今年3月公布了总份数为3,000万份的股权激励计划,占总股本11.68亿股的2.57%,当时公司激励对象达88人,行权价为12.40元/股,并且提出了2011-13年三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约为30%,以及三年每年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的行权条件。而时过半年多之后,公司对于先前的股权激励计划做了6项补充和修订,主要包括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和行权条件的修改等。这6项补充和修订不仅是对先前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化,更主要的是:一方面,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锦石及其配偶女儿退出了激励计划,让利于其他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加强了对高管人员的激励程度,公司5名董事或高管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占比激励总份额由先前的11.9%大幅上升至20.4%,显示了大股东陈锦石不与人争利、一心做强公司的决心,这也将大大鼓舞高管人员并提升后续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从公司对于行权条件的上调来看(2011-1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由先前的15%、15%和15%上调至18%、19%和20%),公司在对于未来自身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表露了公司对于未来的强大信心。当然,大股东坚定的表态以及公司对于自身的高要求也将加强我们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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