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泰君安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09日 14:32 |
作者: |
许娟娟 |
| 公司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审查通过了由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的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允许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家赋予海南省免税品特许经营权”答记者问。表示:
(1)国家批准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并赋予免税品特许经营权,是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最重要的配套政策措施之一,将有利于充分调动海南省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离岛免税政策作用;有利于鼓励适度竞争,避免垄断经营,促进海南省免税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2)目前不会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新的免税品经营公司。
(3)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出台《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店管理暂行办法》,专门对离岛免税店的特许经营费、选点布局、组织形式、主体资格确认、违法违规惩处等进行明确规定。今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将据此对离岛免税店实施严格管理,确保离岛免税购物政策顺利推进。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