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兴业证券研发中心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20日 17:58 |
作者: |
张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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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通知,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暂停华夏基金新产品的申请;如果股权在2010年4月1日前仍不能得到规范,证监会基金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信证券100%控股华夏基金。华夏基金是最大的基金公司,资产规模达到2652亿元,市场份额10%。 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主要股东最高出资比例不超过全部出资的49%,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东出资比例则不受此限制。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按此推算,中信证券可能出售的股权比例在25%至51%之间。 出售华夏基金后,对EPS产生两方面影响,一是因为持股比例下降,EPS会有所下降;二是出售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假设华夏基金2010年净利润11亿元,中信证券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股份处置,按照处置的比例进行敏感性分析。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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