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信证券研究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2日 15:41 |
作者: |
凌晨 |
| 公司评级: |
|
评级变动: |
|
撰写时间: |
|
| |
评论: 方案有助于理顺委托代理关系华胜天成的股权激励方案依照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采用大股东股份转让的形式,转让股份的六人为公司2004年IPO时的六个自然人股东,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都出自电子部第六研究所。在股权转让之前,以上六人合计持有公司2.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转让2300万股后,以上六人持股占总股本的比重下降到44.9%。在公司成立初期,以上六人皆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而在过去5年间,以上6人中4人已经不再担任管理职务,目前仅王维航、刘建柱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由不持有公司股份的人员构成。随着第一代创业人员的淡出,公司的委托代理问题日渐突出。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在管理上还有较大的改善空间,而理顺委托代理关系、提供合理的激励机制是公司走向优质管理第一步。本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公司目前高管将持有转让股份的47.3%。从这个意义上讲,华胜天成的股权激励方案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激活公司的长期增长空间。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
| |
|
| |
|
| |
全景网刊登此文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并谢绝转载!全景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数据及图表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不作为任何买与卖的建议,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