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3日 22: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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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召开2009年第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飞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飞杰公司)提供以下贸易项下担保:为飞杰公司提供贸易项下的采购付款额度担保;为飞杰公司使用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2000万元以内的等值人民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上述担保总额不超人民币3000万元。飞杰公司的个人股东陈杰将以其合法持有的飞杰公司49%的股份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公司代其清偿债务后,有权对该股份取得优先受偿权。 二、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下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一年。其中:内保外贷专项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整,用于香港子公司-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离岸部办理相关贸易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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