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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拟让违规保荐人负刑事责任遇投行力阻
来源 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12年04月25日 15:58 作者
    新浪财经讯 4月25日 对于近期在港上市企业频出财务问题,香港证监会总裁欧达礼透露,将在2-3周内发表新股保荐人监管方面的新文件咨询,保荐人或须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但消息称业界对此阻力巨大,投行人士称难以对新股运营数据全面查证。

  近期上市企业频频爆出财务丑闻,如亚洲果业(00073-HK)、超大现代(00682-HK)被指涉嫌造假,博士蛙(01698)则被审计师质疑部分帐目不存在,至今仍停牌调查。另有多家上市不久的内地民营企业突然延迟业绩公布或发生会计师“保留意见”事件。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今天表示,证监会将在未来2-3个星期,就新股保荐人规管发表市场咨询文件,未来如果新股招股书内容出现问题,保荐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

  消息人士称,即将发布的咨询文件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保荐人行为守则,将提高要求确保保荐人对企业采取足够、合理的尽职审查。第二部分则具体针对招股文件的细节和资料,要求保荐人为文件各项内容的准确性负责。

  关于文件中最受争议的条目——让违规保荐人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一条,消息称证监会已经与本地投资银行界磋商数月,但始终无法让业界接受,多数投行均认为保荐人不可能在为企业筹备上市阶段全面查证其数据,也不应为此负上全部责任。

  有投行界人士认为,只要上市企业的财务报表通过会计师的审核,保荐人普遍的做法是不会再对企业营运数据、财务状况等情况作出深入复检。在磋商过程中,许多投行认为如果企业数据有重大问题或疑问,会计师应当不能让其通过,会计师及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人士和机构也在数据真实性上负有重大责任。

  但有长期从事企业上市工作的业界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的确不少本地券商在担任保荐人协助内地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为了迎合金主让客户“省事”,许多尽职调查和上市前教育的部分工作均被减省,这也导致不少民营企业的老总们上市后依然以为自己可以夸大或掩盖其业务情况与数据。

  近期由于洪良国际(00946-HK)两年前在招股过程中披露虚假资料,香港证监会对保荐人兆丰资本除牌并开出4200万港元巨额罚单。不过尽管如此,目前香港金融市场在对于上市保荐人的监管方面,跟国际同业相比并不算严厉,例如美国早已规定违规上市公司的保荐人最高须负刑事责任。

  与此相比,洪良国际的保荐代表虽已被除牌,但仍在离开兆丰资本后受聘为上市企业顾问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高层职位,而且继续从事企业管治培训、咨询等工作。

  据悉,早在2005年证监会已因为当时上市公司欧亚农业账目造假事件,提出过应当让保荐人承担刑事责任,但也由于外界阻力未能施行。(彭琳 发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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