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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规管楼市或增2项要求 取消交易须尽快公布
来源 香港文汇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7月22日 07:40 作者
      恒基地产旗下楼盘西半山豪宅天汇事件引起社会关注。香港地政总署署长谭赣兰表示,不排除再度去信天汇发展商恒地,要求对方就事件提供更多数据。运输及房屋局指出,已去信地产建设商会,要求在“9招12式”下,新增两项要求,包括取消交易后要尽快公布,以及发展商要于5个工作天内公布预计成交期,进一步规管发展商售楼。

  香港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20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天汇事件。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重申,十分认真处理“天汇事件”,绝对不能接受弄虚作假。

  郑汝桦续称,曾向证监会查询曾否就“天汇事件”展开调查,对方回复指一般不会确认案件是否调查当中,以及进度如何。她重申,事件已交由警方处理,为尊重警方的工作,港府不宜披露细节及作出评论,以免影响调查。

  港府针对楼市推出“9招12式”,郑汝桦称,发展商表现符合预期,市民亦大致接受新措施,认为可提高透明度。不过,她承认规管措施是否奏效没有特定标准,亦没有设下观察限期,强调会密切注视市场变化,若措施成效不彰,不排除会立法,但立法最少需时2至3年。

  对于政府在“9招12式”中再加“2式”,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认为,相信港府措施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执行上没有太大困难,但需时间观察,并强调该集团会尽力配合政府的要求。

  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副主席梁志坚证实,上周五已收到特区政府有关要求,该会在未来一、两日会与会员商讨。他强调,现时每张买卖合约已列明估计入伙时段及最后交楼日期,超过最后成交日期后交楼,发展商亦需向买家赔偿,相信新规定在执行上不会有太大困难。

  英皇集团地产部副总经理余少洋亦认为,目前卖楼签署买卖合约时,会列明政府签发入伙纸后14天内完成交易,而发展商一般亦会有一个较为宽松的最后交楼日期,认为执行上没有困难,但承认由于落成日期难以准确预测,因此很难定明一个准确的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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