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华西都市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4月20日 11:31 |
作者: |
屈咏梅;马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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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成都的两家银泰“闹”了起来。一家是银泰百货,其发家于浙江,是浙江零售行业的老大,07年在香港上市,目前总部在北京,在成都有两个在建项目。而另一家是位于成都青羊区清江东路134号的白金瀚宫国际大厦,正在招商的“成都银泰百货”。
昨日上午,北京银泰集团在成都的地产公司银泰置地举行了银泰百货品牌澄清会。
银泰置地在会上介绍,银泰集团除了拟开发建设的“成都银泰中心”,银泰百货还未拓展成都市场;近日某些公司利用银泰百货集团的商标及商号“银泰百货”在成都地区进行招商、宣传,某些公司的招商、宣传行为与银泰集团集团无关。
在澄清会上,银泰置地宣布,银泰百货集团已就涉嫌侵犯“银泰百货”商标权的相关情况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但银泰集团目前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是否起诉目前还待定。
对此纠纷事件,记者采访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唐海涛律师。唐海涛表示,白金瀚宫国际大厦的招商广告是否侵权目前还不清楚。根据我国商标法,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其他企业公司将不能在已经注册商标所经营的范围内经营,否则将侵权,比如银泰百货经营百货,其他“银泰百货”将不能经营百货,但可以经营酒店、旅游等其他行业。对于驰名商标,任何个人、公司、企业都不能使用此商标,哪怕是此商标范围以外的行业。
唐海涛表示,驰名商标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工商部门认定,一是法院判决,银泰百货是否为驰名商标他目前还不清楚。
华西都市报记者屈咏梅实习记者马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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