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港股频道>港股公司新闻
国美布局地产开发 意在降低营运成本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9月29日 08:00 作者 刘佳
    鹏润与海航洽谈出售国美商都一事还未落定,国美又在房地产领域动起了新念头。

  9月27日晚国美电器(00493.HK)发布公告称,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鹏泽与北京鹏润、北京国美合资成立物业公司从事物业开发及投资。

  公告指出,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国美占股45%,由黄光裕控股的北京鹏润与北京国美分别占股30%、25%。双方日后将按此比例出资及提供股东贷款。不过,各方目前暂时没有向合营公司注资的具体时间表。

  国美表示,将会以内部资源或银行贷款支付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成立后的合营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由鹏泽委任,另两名由鹏润或北京国美委任。

  国美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机成立合营公司?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商业地产处于量价上涨的过程,投资回报率高达5%~7%,随着较好地段的升值甚至能冲到10%以上,对于像国美这样手握资金又有商务需求的企业而言,成立物业合资公司并不意外。

  国美企业发展与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卢江告诉记者,从国美零售部分占据合资公司大部分股份可以看出,合资公司几乎是为国美“量身定做”。

  今年以来,走出内耗的国美将扩张战略列为重中之重。卢江表示,国美电器成立物业合营企业能够增加本公司于自置物业内经营的门店的组合,从而降低营运成本并增加集团边际利润;另一方面与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的北京鹏润合作将产生协同效应,加速国美在地产开发与投资方面的发展。

  卢江称,目前国美电器上市公司自置物业门店数量为34家,未来通过合营公司能够降低多大规模的运营成本,还要看今后该合营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美内部人士称,未来三方成立合资公司不排除对优质物业、商圈进行投资和收购,建立大型商业中心的可能。

  不过,成立物业合营企业还需获得中国有关部门批文,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后才可执行。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四股民诉黄光裕索赔700万 (09-27 09:53)
·黄光裕案第二批股民诉讼获法院立案 (09-24 07:03)
·撤诉后再起诉4股民向黄光裕索赔700万 (09-20 08:44)
·评论:陈晓遭诉 董事离任义务之困 (09-15 16:18)
·上半年销售近300亿 国美欲重启扩张策略 (09-15 16:04)
·155元引发的诉讼 (09-13 09:27)
·交易受损难界定被告举证或助拨迷雾 (09-10 07:14)
·155元诉讼标的骤升至100万元 小散诉黄光裕案 (09-10 07:14)
·黄光裕案首起民事赔偿开审 (09-07 09:04)
·股民诉黄光裕案开庭 取证困难或让原告很难胜诉 (09-07 08:09)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