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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状告陈晓已立案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22日 10:14 作者 陈军君
 

  本报北京6月21日讯(记者 陈军君) 中国经济时报获悉,国美电器日前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合同违约对陈晓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国美电器前董事局主席陈晓可能会为前不久对媒体口无遮拦的“爆料”付出代价。

  今年3月10日,陈晓辞去国美董事会职务。5月10日,国内一家财经媒体刊出《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文章。国美电器随即作出强烈反应,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表示:“文章中表述的观点不代表本公司的意志。本公司不认同文章中所列观点和意见。本公司不会容忍陈先生在文章中所显示的行为以及任何其他关于本公司不真实或误导的新闻报道,并会采取适当手段保护本公司的权益。本公司明确保留涉及文章的所有权利。”

  陈晓随后辩解,“其(媒体记者)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是缺乏常识的个人理解。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

  国美董事会授权负责本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论陈晓发表言论的场合是什么,我们均认为陈晓已违反离职时与国美签订的《协议》约定。在明知对方记者身份的情况下仍然发布对国美的不实言论,严重地违反了《协议》约定,其发表的对国美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对公司的商誉和经营活动等造成了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

  邹晓春介绍,陈晓在离职时与国美电器签署了一份协议,明确写明陈晓在离职时向国美作出的各项承诺。签订《协议》是公司高管离职时,双方在对相关事项上做出的义务上的承诺,属于企业的常规做法。

  邹晓春表示,“通过本次起诉,就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依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维护契约精神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从而进一步提升国美的治理水平。”

  纵观此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杰人分析认为,“口无遮拦地‘爆料’,说明陈晓与国美之间的恩怨并未因其离职而结束,双方恩怨很深,陈晓有很大的情绪。目前陈晓仍握有国美电器的股份,只有当陈晓完全从股东角色中退出,双方的恩怨才有了结的可能。”至于国美状告陈晓案的最终结果,陈杰人表示有待法院的审理,但他认为国美最终选择法律手段解决此事是明智之举。对公共而言,也是一个不错的引导——提醒大家避免以相互揭短、相互指责的方式解决矛盾。

  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国美将会因状告陈晓一事再度引发媒体关注,与此同时,其竞争对手苏宁将以“增发”、“未来十年规划”及“苏宁易购”等关键字眼在媒体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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