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香港文汇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22日 08:05 |
作者: |
邱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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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邱婷)国美电器(0493)股权之争“剧集”落幕数月,却仍波澜不断。该公司昨日宣布,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就前董事局主席陈晓上月在内地媒体一篇报道中对国美作出的“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以合同违约为由对其提起诉讼。董事会授权负责是次诉讼的执行董事邹晓春回应本报查询时指,报道被广泛转载,对公司商誉、经营活动等造成的影响难以用金钱衡量,陈晓需对此承担责任。
国美声明称,陈晓严重违反早前与国美签订的《协定》约定,向某财经媒体记者发表对国美不真实或误导的言论,并于5月10日在报纸头版上以《国美事件再露面 陈晓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的标题刊登。当前该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违反不评论国美合约
上月,《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上述报道,内容包括陈晓谈及国美克扣供应商,提高渠道成本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去年“股权战”中黄光裕方面花费6,000万雇佣三家公司做公关,并指国美股价已到顶,多家机构已撤出,自己也会卖掉所持股票等。国美即时发布通告澄清,并指会采取适当手段保护公司权益。
陈晓自3月10日起辞去国美董事会主席和执行董事职务,市场必于其转投家居用品行业、投资其他行业的传闻亦屡屡出现。邹晓春说,陈晓离职前已与公司达成协议,作为前主席,于公于私都不能对外评论或谈及国美的经营状况,但其明知对方是记者,还作出这种“离谱的说法”。
陈晓声明从未受访
据悉,报道刊登后陈晓亦遭到香港证监会问询,他并发声明指,从未接受过该名记者采访,称“其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既非我愿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撰写此文的记者后来也于微博上承认,称文章内容并非来自正式采访,“他是跟朋友聊天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他并不像做个过河拆桥的人,也不想做行业潜规则的揭露者”。对此,国美并不买账,邹晓春指,公司方认为陈晓的声明“不真诚”。
国美指,公司还将就陈晓不实言论等侵权行为,进一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邹晓春表示,通过本次起诉,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依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他说,公司后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当前与供销商的关系已正常化,新董事会运作亦已上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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