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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0日 09:07 |
作者: |
富子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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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9日电 (记者富子梅)近日,根据媒体反映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现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有关产品存在涉嫌虚假宣传问题,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两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就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有关违规问题约见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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