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香港大公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25日 08:09 |
作者: |
张雪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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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盈科私有化大计增添变量。证监会昨日介入电盈就私有化建议展开的法律程序,并于二十一天内搜集和提交电盈股东会前涉嫌“种票”的证据,电盈则有七天时间作出回应。电盈小鄙东大联盟欢迎法庭决定,并将联同其它小鄙东向证监会提供证据。
本报记者 张雪洲
电盈原定昨日就私有化进行法院指示聆讯,但在聆讯前夕,证监会首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行使法定权力,申请介入法院诉讼程序并在程序中陈词,电讯盈科并没有对证监会的申请提出反对。主审法官关淑馨指示有关方面须于电盈申请法院批准私有化协议安排的聆讯进行前,于指定时限内提交证据。根据有关时间表,证监会须由昨天起计在二十一天内提交证据,而有关聆讯已排期于四月一日开始进行,为期两天。
聆讯昨早在高等法院召开,大约九时,电盈董事总经理艾维朗连同法律顾问到场,由于今次聆讯过程公开,亦有五、六位电盈小鄙东出席旁听。代表证监会的律师在庭上形容,今次事件非常复杂,涉及的电盈股东人数太多,他们已经展开调查工作向涉嫌人士作出查访,要求法官给予更多时间查证,提出将聆讯押后至三月底。
排期四月一日再聆讯
法官关淑馨最终决定,给予证监会三星期时间提交证据,小鄙东也可以在此期间内提供意见,电盈要在其后七日内回覆。她在庭上还说,有关决定只是初步计划,如果有需要可延长时间。在完成处理证据程序后,才可以进行电盈私有化其它程序。电盈曾在庭上提出,今次的聆讯应该集中在削减股份的议案,但无被接纳,艾维朗离开法院的时候,不肯回应法院的决定;证监会的律师离开法院时,也无回应三星期是否太短。
股份昨停牌报3.99元
电盈昨日停牌,等候高等法院召开聆讯,停牌前报3.99元。电盈争取今天复牌,通告仍有待证监会及港交所审批。盈科拓展及旗下Starvest昨晚发出通告,表示得悉高等法院已批准聆讯押后的决定,并重申无参与媒体报道的不当活动。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欢迎证监会介入保护小鄙东权益,希望证监会加快调查,确保程序公正性。他说,如果发现有相当重要的(股份)比例有可疑,建议证监会可以将资料交给警方,虽然调查期由二十八日减少到二十一日,但他相信这七日不是关键,只要加快调查程序,就可以找到资料给法院,至于当中有可能涉及外地的资料,他建议可以寻求国际刑警协助寻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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