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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得诉同花顺案延期开庭 审理地点或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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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9日 06:55 作者: 王莉雯

  ⊙记者 王莉雯 ○编辑 阮奇 
  
  万得诉同花顺“抄袭门”一案的司法进程有所放缓。该案原定于本月31日公开庭审,但记者最新获得的信息显示,万得诉讼同花顺侵权一案将延期开庭,且案件审理地点或有变化。
  同花顺副总经理吴强告诉记者,由于此前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今年1月7日公司与万得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有关管辖权异议的听证谈话,双方分别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因此,开庭时间将会延后,但具体时间还要等法院方面的通知。
  记者也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方面得到确认,该案因被告方同花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延期开庭。
  据同花顺之前公告显示,同花顺分别于2012年12月19日、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和《管辖权异议补充申请书》。其中,同花顺提出,公司所在地及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所述的“侵权”行为均不在上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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