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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公告万得诉其“三宗罪” 被索赔9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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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11日 08:29 作者: 彭洁云
  中新网同时诉其侵犯著作权

  彭洁云

  被诉事宜尘埃落定,停牌半个多月的同花顺(300033.SZ)终于在发布一纸“重大诉讼公告”后于今日复牌。有券商研究员预计,恢复交易的同花顺在此负面事件后,或将迎来较大跌幅。

  昨日晚间,同花顺公布重大诉讼公告,披露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花顺网络科技遭万得信息起诉的相关情况,并表示将于今日起复牌。同花顺自11月22日起停牌,停牌前报收12.30元。

  根据民事起诉状,万得的诉讼内容主要集中在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业秘密三个方面。

  首先,万得认为 “同花顺 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侵犯了其汇编作品著作权、原创作品著作权和网络著作权。其中汇编作品著作权包括原告产品整体、函数汇编作品、股票、债券、期货、基金、指数、产品组合、宏观行业等主题汇编作品;原创作品著作权包括函数、指标帮助、图标图形作品。

  其次,万得认为同花顺进行了全面“山寨”其产品、剽窃其金融信息数据、低价和免费销售iFinD产品、设置模板转换功能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除此以外,万得还认为同花顺高薪诱使其员工跳槽,唆使其员工辞职前窃取技术和经营信息并交给同花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

  在诉讼请求方面,万得要求同花顺停止侵犯其产品的汇编作品著作权、网络作品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犯其商业秘密的行为。还要求同花顺停止制作和发售iFinD 产品以及该产品的后续客服服务,删除该产品的所有相关知识产权侵权的电子信息、电子和纸质文档,删除和销毁iFinD产品客户端和服务端的软件源代码、设计和开发文档以及各类配置文件,停止运行iFinD的服务端软件等。

  另外,万得要求同花顺赔偿经济损失合计9920万元,及在媒体上就侵权行为进行道歉。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万得诉同花顺侵权的案件将在2013年1月31日9时开庭审理。

  此外,同花顺还披露了一起小额诉讼信息,中新网诉其多篇文章侵犯著作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73784元。

  数据显示,同花顺今年前三季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1亿元,净利润1639.39万元,同比减少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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