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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新材否认资产重组存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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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20日 09:22 作者: 傅嘉
释疑标的公司财务风险
□本报实习记者傅嘉
  
  新大新材今日发布公告,对其资产重组中存在财务数据造假的相关报道予以否认。公司称重组标的资产易成新材不存在应收账款巨额风险,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条文。易成新材毛利率及相关财务数据计算合理,不存在通过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
  针对公司应收账款面临巨大风险,公司表示,易成新材对江西赛维LDK应收账款余额为10137.26万元,此笔应收账款未来可以收回,易成新材已对江西赛维LDK计提坏账准备858万元,未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而对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谨慎的质疑,公司回应,2012年9月末,易成新材存货账面余额4.21亿元,其中库存商品占比63.07%。易成新材库存商品市场风险较小。2011年末易成新材管理层根据对当时市场环境判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32.62万元。2011年末易成新材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了3889.40万元,由于可变现净值增加,2011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了543.22万元。新大新材与易成新材计提跌价准备,均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公司表示,由于易成新材2011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冲减了营业成本。若扣除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因素,易成新材毛利率为17.48%,与新大新材相当。这是两者虽处于同一行业,但在今年毛利率走势上出现背离的原因。
  公司同时否认了易成新材通过与参股公司关联交易转移利润,并表示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效益未完全释放导致了每百元固定资产创收与易成新材存在差异。
  对易成新材与新大新材税费缴纳状况不匹配的质疑,公司表示易成新材2009年至2012年1-9月各项税费现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67%。
  新大新材2009年至2012年1-9月各项税费现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81%。易成新材各项税费现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与新大新材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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