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股市连续暴跌,心情非常复杂,写点东西纪念一下,因为这是笔者多年来都没有见过的急速暴跌,市场从人人兴奋的牛市一下子跌成熊市,才有投资者称为“救市”举措和“救市”的呼唤。
先从上证指数开始谈起吧。自从有交易所,笔者就看着上证指数是如何诞生的,1991年7月15日发布的上证指数,而新中国第一个股市指数并不是上证指数而是静安指数。现在如果和投资者说起静安指数,相信很多人不知道。上证指数最初采用的股票样本、编制和修正方法与静安指数基本相同。说到静安指数就要说到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即当年上海滩三大券商之一申银证券的前身,下辖静安证券业务部、虹口证券业务部。当年的静安指数是以在静安证券业务部、虹口证券业务部挂牌交易的上海八种股票为样本,采用加权平均法和基数修正法进行综合计算出来的,这反映当年上海全部上市股票的价格指数。静安指数基期为1986年9月26日,也就是静安证券业务部第一批股票挂牌交易日,基期指数值为100点。参考了“东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等编制方法。以1989年12月19日为基期编制了上证指数,并于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发布。在上证指数正式发布前,我们投资者参考的就是申银证券每天发布静安指数。已经记不清是哪天,笔者在申银证券看到那间放着电脑小屋停止了对静安指数的几年来的计算,当时还伤感了一阵,发展就是如此快速,快得让人忘记了上证指数的前身。
现在也是一个字“快”,以上证指数为例,只用14个交易日就能击破半年线,几乎就能确认半年线跌破有效,5178.19点快速跌倒3686.92点,原本比较活跃众多的投资微信群们都在7月3日收市后变得十分寂静,笔者知道这次急速暴跌多数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都没能躲避下跌的打击,市值肯定出现大比例回撤,根据草根性调查和推论,这次大调整引发的连锁效应不会小,几天前都在提出各种建议如何救市,网上和媒体头版都可以看到类似的消息和报道,有朋友也建议笔者写些类似建议,水平不够不敢写高大上的长篇大论,就在忆旧的同时,提一个不难做到的保护股市稳定的建议。
长期以来A股的新股发行办法经常“改革”,现行的新股发行方法通过强制压低发行市盈率而得到投资者广泛的好评,出现了新股上市就“广受欢迎”出现连续涨停的现象,即便在近期大跌期间,新股涨停潮还是没有改观。客观地说,这种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事实上的让利,也是前期牛市重要的驱动力之一。不过,即便得到投资者总体好评的新股发行办法还是有严重的不足。就是每次认购新股总是要冻结大量的新股认购资金,这样做有必要吗?
每到新股发行之际,人们总会听到这样的新闻:新股申购冻结资金或超过多少万亿元,成为史上规模最大的新股冻结资金规模。回过头,不妨议论一下新股是否真的有必要冻结如此大的资金量?这不仅让投资者总要考虑留多少市值留多少现金很难受,也同时对货币市场构成巨大冲击。而且周期性地人为地发生着,一次有一次地冲击股市冲击整个社会资金,多次还导致央行干预货币市场。
笔者理解所谓冻结资金就是在新股申购的时候,会将申购新股所需的资金进行冻结,经过验资后作为有效申购的证明,在几个工作日内该笔资金不可挪作其他用途,申购结束后,资金会解冻。其实,冻结资金与中签后实际认购的资金完全不成比例,例如投资者申购某新股1万股,股价10元,一共要冻结10万元资金,就算投资者中签,一般也就是1000股,需要支付1万元。为了防止投资者放弃1万元的股票购买额度,真的需要冻结投资者10万元吗?更何况在现行的新股发行办法中签的新股,投资者会放弃?在现在的市场格局下,新股中签后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而非会不会赚钱,那么投资者怎么可能会放弃认购资格呢?就算真的放弃了,承销商也会欣然包销,就像捡了一个大钱包一样。问题就非常清楚了,在投资者不会放弃认购新股的现实面前,还要不惜冲击股票市场和货币市场,每次周期性地冻结新股认购巨量资金,就要问为什么了?
历史上想这类由于冻结新股巨量资金所产生的大量利息是归上市公司所有的,于是在上市募集资金的同时还得到一笔不小的利息,不过反映在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资本公积金了,就是说虽然投资者被冻结了申购资金但利息还是进了上市公司。而现在呢?查一查现行的规定,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入一个叫投资者保护基金了,笔者就是针对这点提出建议,改变申购新股提前冻结资金的做法,在现行市值配售的基础上,直接抽签,凡中签新股才交付新股认购资金,这样做的好处有几个,除了周期性冲击股市、冲击货币市场之外,还提高了普通投资者认购新股在资金量上的公平。我们知道存在市值额度的重复使用和小资金无法顶格申购的问题,根据20个交易日的平均持股市值确定新股申购额度,鼓励投资者持股,但同天申购不同新股,额度可以重复使用,这有利于大资金,相对申购资金,同样持股市值大资金就可以顶格申购当天所有的新股。而散户小资金却因为申购资金有限,即便按照申购额度,单只新股都无法顶格,我们要看到作为中国股市的中坚力量,大部分股票在散户手中,现行办法对散户尤其资金不足的投资者而言存在不公平。
建议新股认购先抽签再缴款。这个建议不难,只要站在投资者角度考虑就可以,如果被指责与民争利,那还是保护投资者的行为吗?笔者认为投资者受灾了,做点能做到的实事不会太难吧?
文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