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市场化改革突破口不只在市场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08:25
作者:
安邦智库
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政府不得限制进入。同时,《意见》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改进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完善监管执法保障七大任务。
在安邦看来,国务院《意见》此番为市场化再加力,无疑有正面意义。不过,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光靠这些政策措施难以完全实现,甚至连这些政策能否顺利落地都有困难。主要原因在于,地方GDP考核、行政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四大领域的改革个个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如果没有这些领域改革的综合配套,现代市场体系不可能建成。
地方GDP考核导致地方保护主义依旧盛行。尽管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保护区已经取消GDP考核,地方政府实际也不重视GDP而是重视财税收入,但中央政府依然高度重视GDP指标,并将其列为宏观调控的最重要参考指标,因为GDP增速意味着就业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稳定。如此事关地方就业和社会稳定,地方政府也不敢怠慢,地方保护主义由此根深蒂固,在投资、融资、合同法律纠纷等领域与外地企业一律另眼相看。于是我们见证了金融危机以来各地纷纷出台优先采购本地产品的措施。
权力至上的行政体制扭曲市场秩序。除了多达1000多项、纷繁复杂的行政审批制度之外,公路收费亦为地方政府从市场谋利的典型。从1994年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开始,公路“三乱”依然触目惊心,由此导致中国的运输成本占GDP的18%,相比发达国家普遍高出10个百分点。原因就在于公路三乱收费已经与财政预算外收入挂钩,更与地方部分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生存息息相关。
现行分税制迫使地方实施保护主义。当前始于1994年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让地方政府倾向于扶持能够为地方带来直接税收的本地企业,而不是完善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或者扶持那些能够带来投资的央企等大型企业,即便央企税收还是集中缴纳也能增进就业并收获产业链上的衍生利益。
国企行业垄断导致市场扭曲。中国加入WTO以来,随着外资势力通过产业链的扩张,国资委于2006年启动七大行业绝对控股、九大行业相对控股的国进民退战略,并在金融危机期间通过强化央地国企的联盟,基本实现了从行政垄断走向市场垄断。当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能只会更加强化国企的控制力。而国企治理机制的缺失,更是传导了过多的行政意志,致使民营企业难以实现公平竞争。
最终分析结论:
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并非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强市场监管即可实现,市场之外的其他配套改革更是决定性因素,地方GDP考核、行政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四大领域应当成为改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