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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晟:反垄断改革需靠顶层设计
来源: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17:44 作者:潘晟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明确要求的,但对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来说,垄断无疑是头号天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等三部委正在酝酿《反垄断法》相关细则,有望在年底前上报国务院。同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有关负责人亦表示,将重点关注航空、日化、汽车、电信、医药、家电等六大行业的价格垄断行为。

  自2008年《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反垄断改革走得并不顺畅。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来看,除了商务部颁发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外,5年间基本没有什么大的建树。而从执行情况看,虽然有关部门对电信、乳粉、白酒、医药、平板电脑等行业开出了罚单,但也难逃公众“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质疑。

  综合来看,我国反垄断改革进展不畅,首要因素是特殊的历史背景。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刺激经济增长和确保就业成为国家经济工作的重心,在此背景下,推进反垄断以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似乎显得“不合时宜”,因为这可能给经济运行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亦有可能影响重点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所幸的是,今年以来,随着决策层对经济增速放缓容忍度的提高,以及进一步强调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宏观经济环境逐渐有利于反垄断改革的开展,而上述大部分反垄断罚单也都是今年开出的。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相对于宏观经济波动的短期影响,垄断在我国经济体系中根深蒂固,才是我国反垄断改革始终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

  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诸多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可喜,但石化、能源、金融等行业仍然是央企和国企的天下,而且,在这些行业中,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也并没有真正理顺,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和市场经济。同时,对于这些挂着省部级单位的中央企业,地方层面的反垄断执行机构显然有心无力。可以说,垄断企业和垄断行业长期以来占据经济发展主导地位,已经“绑架”了经济和决策,若再不尽快进行改革,最终将导致经济活力衰退,并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因此,反垄断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反垄断法》相关细则出台是一个积极的信号。然而,正如前述所说,反垄断不是靠某些部门规章,或是一部《反垄断法》就能够实现的,而需要更高层次的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地推进改革,并最终自下而上地形成全社会打击垄断行为的氛围。

  从美国的经验看,美国联邦政府有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克莱顿法”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等三大反垄断法,各州也有相应法律,形成了完善的反垄断法体系。同时,美国的反垄断法亦鼓励民间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打击垄断市场的行为,这也是美国成为打击垄断力度最大国家的关键原因。

  当然,我国目前想要迅速构建起美国那样的反垄断体系自然是不现实的,但至少应首先在中央层面统一执行权限,形成执法合力,保障反垄断执法能够真正落地。同时,相关反垄断体系建设也应从反垄断行为向反垄断地位转变,既要打苍蝇,更要打老虎,只有这样才有望真正突破垄断行业壁垒,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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