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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安:治理城市汽车尾气污染需多方给力

  ■吴学安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透露,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处于论证阶段,预计在十八大后实施。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汽车排污费与目前中国整体的税收理念不太相符,并不适合中国。还有很多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汽车污染,比方说在节约燃油方面可以用燃油税,也可以有碳税。用这些办法,执行起来可能比汽车排污费要好得多。
  中国目前正经历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以PM2.5为代表的城市空气污染,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一发展阶段的伴生物。环境保护部此前发布2011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十一五”期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结果显示,我国已连续两年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尾气排放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十一五”期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由1.18亿辆增加到1.9亿辆,“黄标车”仍占汽车总量的20.2%。一些地区灰霾、酸雨和光化学烟雾等大气污染问题都与车辆尾气排放密切相关。
  事实上,许多西方国家也曾经历这样的阶段,如历史上曾出现过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等载入世界环保史的大气污染事件。北京从2008年开始进行研究式的监测,发现原有监测的PM10当中,有60%都是PM2.5。而北京市的PM2.5排放中22%以上是机动车尾气排放,接近四分之一的比例。随着汽车社会来临,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PM2.5形成的主因。如果能提高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标准,也就意味着可以降低PM2.5的排放量,降低城市中的雾霾天气,对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尽管北京使用8年以上的机动车只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20%以上,但其污染排放量却占到机动车排放总量的60%以上。例如,PM2.5与氮氧化物相关,而老旧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就包括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
  尽管舆论普遍认为,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但征收排污费在中国有没有可行性?其“治污”效果究竟怎么样,消费者依然有质疑。尤其是汽车排污费以什么方式征收才更公平,是目前有车族关注的一个焦点。假若按汽车排气量征收属于一刀切,因为排量大的汽车,未必利用率高,利用率不高,排污也不会多。如果像以前养路费一样,不管用不用都要交那么多,对很多有车不用或者用得少的人是不公平的。因此,有人埋怨加在汽车上的税费太多,也有人怀疑汽车排污费到底能不能起到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作用。
  统计数字显示,中国机动车排污总量居高不下。早在201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近2亿辆,排放各类大气污染物5400万吨,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1/3。专家指出,从2010年开始,中国进入了“汽车市场、汽车与社会协调发展期”。在这一时期,汽车带来的能源、环境和交通拥堵等社会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一方面,尽管去年国内车市出现少有的低迷,但今年中国车市仍可实现10%的增长,巨大的绝对值增长数量带来的环境问题仍让人忧心忡忡。另一方面,油品质量也是大问题。
  据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数据,在过去10年中,中国除了一些主要城市,油品标准一直落后于相应车辆排放标准的要求。其中,硫含量过高是罪魁祸首,直接造成排放物中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升高,颗粒物浓度增加。
  虽说在PM2.5产生的所有因素中,除了排放标准提高等因素属于不能自主控制外,其他都是可以自主控制的。世卫组织设定的准则值标准很高,即使是部分发达国家,也难以马上实现,但世卫组织在设立准则值的同时,又对PM2.5和PM10确立了三个有梯度的过渡时期目标值,过渡时期目标值的要求比准则值相对宽松。通过采取连续、持久的污染控制措施,这些过渡时期目标值是可以逐步实现的。如过去的2011年北京已淘汰了22.4万辆老旧汽车,硬性淘汰了5.6万辆汽车,淘汰汽车的总数达28万辆。但北京要实现国家要求的减排污染物12.3%的目标,需要有更好的办法来淘汰北京市的老旧机动车,或者说每年要减少40万辆老旧机动车上路。现在,治理空气污染可以说是城市环保 “头等大事”。在汽车社会的背景下,只有抓住城市污染问题中的主要原因,从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始,才能取得综合治理空气污染“攻坚战”的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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