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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防止新三板出现过度投机现象来源: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5日 13:40 | 作者:熊锦秋
为何PE等投资者敢如此追捧新三板,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新三板将大幅降低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2009年,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自然人投资者买卖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挂牌股份有关监控业务的通知》,其中规定自然人投资者不能参与新三板,当然曾经持有挂牌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投资者除外,但也只能买卖之前“持股公司股份”,不得买卖“持股公司股份”外的其他挂牌公司股份。到今年7月,证券业协会提出对新三板扩容后的交易规则有五大突破性改进措施,最大的变化是允许个人投资者(当然还设有一定门槛,即证券账户资产30万元以上)参与新三板交易;另外,还将取消“挂牌公司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股份”的规定,这些举措一旦实施,一些个人投资者可能从交易所市场转战新三板,助推市场泡沫。为此PE等投资者当然愿意提前布局。 其次,近日监管部门提出完善新三板转板机制。据称将来新三板企业达到一定条件时,可以直接转主板或创业板,不需要走证监会的审核程序,可直接去交易所申请。有这一政策预期做依托,PE等投资者也当然愿意到新三板去捕捉机会,去买那些有希望转板到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由此将推动新三板估值基本与交易所市场接近,成为投机者的另一个投机乐土。 在笔者看来,新三板扩容将对A股市场带来一定影响。今年6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为新三板发展壮大铺路,其中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向发行做出规定,也就是可以私募融资。虽然《办法》规定每次定向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35人,发行对象仅限公司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自然人及法人投资者或其他经济组织,发行面比较窄,但将自然人及法人投资者涵括进来,必然会造成一定的社会资金分流。尤其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相比在交易所上市要容易得多,既没有盈利门槛,且不需要经过发审委等部门的严格审核、只需向证券业协会备案,未来新三板可能快速扩容,若大量公司定向发行增资,对资金面难免会构成一定压力。 在新三板建设中,我们一定要汲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经验教训,在转板机制中,要提防过度投机、利益输送等毛病传导到新三板。虽然新三板未来制度还有不确定性,但把新三板作为场外市场发展重点似已成为现实,一旦企业集中到新三板挂牌,投资者对异地企业的了解程度更差,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预防出现资金盲目扎堆投机,上演交易所市场过度虚拟等毛病。 (作者系知名财经评论员)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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