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6日在梅地亚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谈到房产税改革时表示,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进一步发挥税收的作用来调节收入分配,财政部将进一步研究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方案,适当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国家拟对房产税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当然有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抑制房价等宏观上的考虑,许多人也对此有诸多良性期待,希望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更多民众带来利好。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样一个对普通民众生活有重要影响的税种,暂且抛开技术及操作层面的问题不说,在扩大试点范围时还需要悠着点儿。
看得出来,此番扩大,可谓是在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可上海、重庆两市试点以来,除了多收了些税,究竟还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在引导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说实话,公众显然还不得而知。因此,坊间开始担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贸然扩大政策范围,显然缺乏民意支撑。结果也就难免是扩大了试点范围,也扩大了打击面。除了财政收益,对其他方面尤其是民众的生活,恐怕难言利好。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虽然房产税暂时不大可能针对购房自住者,而是针对楼市投机行为,但炒楼者未必会自己承担房产税,他们可能会将房产税转化为炒楼成本、掺进房价,最终只会再次转嫁给末端的自住者。同时,房产税抬高了房屋保有成本,让租房费用水涨船高,而房租上涨可能会反过来带动房价上涨。让“合理的住房需求”者承担更多的生活压力,这大概是“调节”者所始料不及的。
不仅如此,如果对所有房屋都征收房产税,又不对个人其他税负作出适当调整,无疑会增加个人的经济负担。人们在购房时,已经通过各种环节缴纳了不少的税、费,如果只看到房屋的价值,而看不到因购买房屋的负债,包括按揭和借贷等,这是不公平的。如果不廓清这些关系,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其实,房市乱象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单靠征税,无论是保有环节还是交易环节的税收,都无法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如果不能彻底梳理相关税制,直接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后果未必有如预期那么乐观。单从房产税本身而言,评估和征管历来也是操作中的难点,既需要有完善的征管能力,也离不开完善的财税体制。
因此,扩大房产税试点应该慎重,要有针对性。笔者以为,当前很有必要把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经验拿出来“晒晒”,让大家看看除了财政获利外,究竟还有什么利好?看看能不能在发挥房产税调节作用的同时,更多地关注普通民众的利益与需求,把大多数“合理的住房需求”问题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