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过去一两年时间里,一些民营企业家在公司资金链断裂后,不是选择《破产法》寻求保护,而是选择了“跳楼”、“跑路”等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前任主席刘明康在政协小组讨论期间进行了详细解释。刘明康指出,“民间借贷背后是复杂的官商勾结,一定要立法进行监督”。对于官商勾结造成的恶果,刘明康不无忧虑:“因为民间借贷当中出现了官商勾结,这些人都是非富即贵,权贵,……(借债人)还不上钱,只能一死了之”。
必须承认,对于民间借贷中的官商勾结,国人通过吴英的“最后挣扎”,尤其是部分官员要求判吴英死刑的“联名上书”中,已见端倪。一方面,广大的民营企业通过正规渠道无法得到企业正常发展的贷款;另一方面,部分官员与黑恶势力相勾结,他们手中的资金总是源源不断。如此叠加,大部分民营企业家将求助的眼光“优先”转向了黑恶势力,这其中也包括一些达官贵人的“白手套”(他们的太太,或者“小三”)。
令人忧虑的是,伴随着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民营企业日益恶化的发展环境不但没有得到切实的扭转,却由于最近几年“国进民退”的再度回潮,特别是资源、资金的高度垄断格局日益强化,相关的监督、监管不仅乏力,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官商勾结”日益固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回天乏术。广大民营企业家要么徘徊在黑恶势力的大门口,要么就是走进跨国投行精心设计的牌局里“对赌”,不进狼窝,也要进虎口的他们,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地几近无一幸免。
事实上,并非大银行不支持中小企业,“我们没有办法告诉银行,你每年要放多少钱给中小企业,这就是行政干预了,但我们鼓励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而且鼓励大家不要歧视民营企业”。但为什么银行还是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刘明康也给出了答案,“还是缺乏诚信和法制,目前中小企业呈现两极分化,糟糕的特别糟糕”。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不管是攸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还是良好的“惠民”举措,必须在阳光、透明,特别是可操作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贯彻执行。斩断官商勾结造成的“渠道狭窄”,乃至“渠道昏暗”的巨大黑手,更是如此!唯有一方面增加执法的可见度,令执法更加透明;另一方面加强立法监督,对良莠不齐的中小企业分门别类,并了然于胸,才能解困民间借贷,使之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最后还要说一句,对于民间借贷“渠道狭窄”的症结,斩断官商勾结的“黑手”可谓是找准了“良方”,但在有了“良方”之后,就应该果断出手,该动刀子的时候就得果敢“亮剑”,切莫贻误良机,更莫要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