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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霞:应杜绝“租豪车当公车”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9日 16:07 作者 刘红霞
 

   超标配备公车又有了新花样——“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租用方式提升用车级别,在实质上只是一种变相的公车超标而已。

  近日,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景元爆料:为了规避公车管理规定,不少单位长期租用大排量豪车,导致公车使用严重超标。他指出,由于目前没有对部门单位租赁车辆作出具体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少部门单位为了应对政府严管公车,往往通过大量租车来增加单位用车,而且一租就是长租,租一些几十万的高档车、大排量车,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公车租赁是公车改革的重要试点方向。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进行公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减少公车购进,一些需要公车的单位可以通过租车来进行公务活动。此外,一些地方还配以出行补助,借此希望遏制公务用车乱象。据了解,在香港乃至美国、德国、日本都有比较成熟的公车租用制度。

  按道理讲,“改买为租”对于公车改革将起到很强的积极促进作用。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国“不买转租”已成为时下一些部门、单位规避公车管理的变通之法,长期租用着豪车,造成巨大的浪费。日前,中石油在回应其新疆油田公司下属单位“超标使用百万豪车”一事时,也以“租用”作为理由。

  由此看来,“改买为租” 不仅无法完成对“三公经费”的合理压缩,还会因“隐性腐败”造成另一笔巨大的损失,甚至可能催生畸形的豪车消费产业链。

  在笔者眼里,造成这种“隐性腐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有力的制度约束力,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强制性规定,对于公车使用标准没有严格的管理与直接的惩罚,以及监管环节难以明确。

  因此,政策层面有必要对单位买车、租车做出明确规定,买车有标准、有上限,租车同样也应该有标准、有上限。同时,还需强化财政预算的约束,控制机关单位的财政使用情况,对于预算使用要公开,越详实越好,不能再笼统随意列支,留下挥霍资金的灰色空间。

  当然,这并非绝对排斥租车的方式,如果租车的标准、开支,不高于相应的公车配备标准,并都能做到透明公开,那么“改买为租”绝对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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