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双限房”,即限地价、限房价的限价房。在房价高企,民众普遍望房兴叹,以至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难”的国内楼市,这种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制度安排,被无数人寄予厚望。
然而在浙江温州苍南县,诸多翘首以盼通过双限房一圆住房梦的当地百姓,最终等来的却是一场空欢喜。近日据媒体曝料,坐落于该县龙港镇新兰村的温州市首个双限房项目龙港限价商品房,850套住房中的九成,被分给了当地干部。
此事一经传播,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舆论纷纷呼吁有关部门及时出面干预,并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但该来的还没来,苍南县委书记黄寿龙倒现身回应,“乡镇干部常年在乡镇,比较艰苦,平均工资水平比较低,所以让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家庭相对比较困难、买不起房子的人先享受限价房。这是由苍南县的县情决定的”。
好一个“由县情决定”!黄书记此番回应虽说“及时”,却令人愕然。试想,难道身为政府官员的黄寿龙,会不清楚限价房并不姓“公”,而是主要提供给那些“既不属于低收入住房保障范围,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难道身为官员的乡镇干部,生活条件真的会比身为平民的贫困百姓来得更苦?收入水平来得更低?
再者,享受当地双限房的并不都是乡镇干部,县机关官员亦在其间。“368套是给乡镇机关的,318套是给县机关单位的”,就连苍南县房改办常务副主任缪克选都“不打自招”地向媒体曝出“猛料”。对比该县按规定应优先照顾的无房户、劳模、烈士家属均分不到限价房的现实,黄书记拿干部收入低做挡箭牌,实在荒诞!
值得注意的是,拿官员收入低说事并非苍南县“首创”。此前,多地已曝出为公务员分配限价房的事件,理由均为官员的生活条件比百姓“更伤不起”。如陕西眉县将数百套经适房率先分给当地官员,相关部门的解释是“干部收入低,也属困难家庭,该享受保障房”;又如山东日照的辩解是:“我们所知道的地方都这么做,为什么只盯住我们?”海南某地的理由更绝:“给公务员分房是方便他们上下班,可为政府节省很多油料”。
无疑,倘各地纷纷兴起这种“将保障房变成福利房”的官员分房现象,那就不是个别地方个别官员在搞特殊化,而是几已成为一种相互效仿的“传染性”制度安排。而且,如此多的公职人员都对此集体性“心安理得”,相比个别贪官私分两三套房的隐匿行径,这种现象显然更令人担忧。
必须指出,苍南县双限房事件的发生,不啻又一次为监管机构敲响了警钟。毕竟“十二五”期间,我国还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此间,坚决排除人为干扰,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乃确保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最终能否受益的关键。正如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所言,“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倘建好双限房、经适房等保障性安居房,相关部门却未把好分配关,使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那该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