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消息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意见规定,对被召回的食品,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无须评估听证,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5月24日《新京报》)。
依靠食品生产者的召回来解决问题食品问题,必须依赖于高度的伦理自觉。但是,如果我们将希望仅仅寄托在食品生产者的伦理自觉上,我们就一定会继续成为受害者。采取何种方式杜绝商家的利益驱动,值得我们重新思考。
问题食品,其实可以变废为宝,一方面减少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对商家的利益冲动构成缓冲。在这方面,我们其实可以学习一下日本、德国的做法,对问题食品召回进行专业化处理。
在日本,问题食品必须交给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商”来处理。废弃物处理商将问题食品简单处理之后,再送到“堆肥处理工厂”加工,堆肥又卖给肥料公司,肥料公司再加入鸡粪等有机肥料以后,将堆肥变成有机肥料,然后分发或者卖给农户。
在德国,也是将问题食品变废为宝。问题食品的回收,必须由德国联邦食品回收协会的下属专门企业回收,回收之后再利用这些食物发酵后产生的沼气来发电发热,发电后剩下的生物燃油,再出售给能源公司。据统计,仅问题食品的再利用,德国每年就节省至少200亿欧元。
问题食品由食品生产者召回,但食品生产者却缺乏相应的产业链,加上对召回后的问题食品的处理缺乏必要的监督,要么使得问题食品被简单销毁,浪费了资源,还污染了环境;要么在利益的驱使下,使得问题食品依然在食品领域流通,成为重要的问题之源。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日常生活,涉及民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与关键环节。问题食品的处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一环。为防止问题食品再次祸害群众,也为了将问题食品变废为宝,我们也应该建立起专业化的问题食品召回处理制度。
◇ 郭文婧(武汉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