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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太友:铁道部新规应吸纳乘客合理建议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02日 09:18 作者 周太友
 

  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已从昨天开始执行。虽然新规中做出了儿童票执行身高标准提高10厘米;车站将不再回收车票等顺应社会发展的合理修改。但对普通列车票改签、动车组携带行李重量等方面的规定却引来了诸多质疑。新规中尤其是没有涉及列车晚点补偿、站票与坐票同价等广大乘客多次呼吁的问题。

  铁路客车是广大民众最主要的长途交通工具,关乎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修订,应该认真听取广大乘客的意见,在公平的原则下合理制定,尽可能做到以人为本。

  新规中要求,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赶不上普通列车,车票将作废。人在旅途中,因各种因素造成偶尔不能按时乘车在所难免。比如因天气等自身难以抗拒的原因,特别是中转旅客,有时因列车晚点导致迟到。即使是新规中所指的特殊情况,比如“因病等情况、并持有医院证明,经站长同意可以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也缺少人性化,既然因病不能乘车,还要“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是否强人所难?

  消费者认为不公平的是,新规规定,持动车组列车车票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组列车时不受开车后2小时内限制。如果没有赶上动车组列车的话,车票并不作废。这是否构成对普通列车乘客的歧视?再说,既然普通列车旅客迟到了火车票作废,那么列车晚点为何不赔偿旅客的损失?

  购买车票后,乘客和铁道部门已构成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责任。不该旅客违约就承担损失,铁道部门违约就可以免责。还有消费者提出,如果在春运等高峰期,因人多车少而坐不上火车,是乘客自担损失,还是铁路部门承担赔偿?

  尤其对站票与座位票同价的问题,很多消费者感到不公平。既然对软席、硬座席等都差别定价,没有座位的票价,无论从人员所占空间还是舒适度来说,都应该明显低于座位票价。

  此外,乘坐动车组列车乘客只能携带重量不超过20千克的行李。其条件比飞机还苛刻,乘飞机可以免费托运20千克的行李,并可手提一件小行李。然而事实上列车对行李的承载量和方便程度,显然要比飞机宽裕得多。

  我们认为,乘客与铁路部门在法律上应实现权利和义务对等。衣食住行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大事。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出行的次数会越来越多,铁路交通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要充分考虑广大乘客的利益,认真听取合理建议,不能过于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制定规则。愿“人民铁路为人民”真正成为铁路部门的宗旨,而不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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