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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佰英:一味“惩罚性”涨价绝非节能良策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13日 08:58 作者 邢佰英
    □本报记者 邢佰英
  无论是实行阶梯电价制度还是推进天然气涨价,似乎都在践行节能减排政策,然而,利用价格杠杆固然能调动民众节能积极性,但若在制度设计中轻视节能激励机制,而以节能的名义变相涨价,则非但无法实现节能初衷,还可能造成另一种资源浪费。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针对《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意见,目前看来,执行该电价制度无疑会推高整体居民电价水平。与此同时,各地居民天然气涨价听证此起彼伏,国内新一轮成品油价格上调预期也日趋强烈。在继热价、水价上调之后,一时间,资源品的价格普遍面临上涨的压力。
  尽管对于价格敏感的广大民众而言,涨价将直接促成节约用能习惯的形成,但将资源价格“一涨了之”并非节能良策,如果涨价方式不当,不但难以获得民众积极配合,还会产生累积效应导致通货膨胀,甚至还会带来另一种形式的资源浪费。
  单纯就此次征求意见的阶梯电价方案而言,其顺利落实需要破除三道门槛。其一是阶梯电价方案过于重视对耗电的惩罚,而对节电的鼓励不足。该方案通过分档月用电量标准对居民用电水平进行区分,对超出基本用电量的部分用电户而言,将为超出电量多者多付代价,对于在基本用电量范围内的用户并无鼓励措施,而征求意见的阶梯电价方案本身也并未体现出对积极采取节能措施的用电户的鼓励。此方案直接造成居民电价水平整体上扬,存在“变相涨价”之嫌。
  其二是阶梯电价方案本身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征求意见中的两套方案对基本用电量的确定实际上很难有指导意义,原因是全国范围的收入水平差异显着。且不说不同省份之间的基本用电量划线将存在明显差异,甚至在同一省份内,城乡之间收入水平也存在明显鸿沟,因此由各省级物价部门通过组织听证来确定地方的基本用电量,可能很难清晰反映出省内各地实际差异。同时,被批评为“一听必涨”的听证会制度也需要得到尽快完善。
  此外,一户一表是实行阶梯电价的设施基础,而目前我国仍有部分用户尚未实行一户一表,而即使是已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户内的人口不一,而且很难统计,因此“多代同堂”的用户很可能成为阶梯电价的“误伤”对象。如何避免这类问题都需要配套措施以区别对待。
  其三是阶梯电价方案的“涨价”思路需要寻求与市场机制的对接。实行阶梯电价背后的思路是“消费越多、成本越高”,这实际上与市场化思路不尽相同。无论从输配电建设成本核算还是从电力消费市场规律来看,电量消费都应该消费越多成本越低。此次阶梯电价方案主要考虑到电力属于资源品,其原材料煤炭具有稀缺性,因此设定阶梯差价限制需求。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果有用户通过多设电表等方式来规避“一户一表”阶梯电价的限制,很可能造成另一种形式的资源浪费,也不利于优化电力系统成本。
  此外,阶梯电价政策落实之后,很可能为进一步上调上网电价做出铺垫,市场预期未来电价整体水平还将呈现上扬态势,而多类资源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很可能直接催涨PPI及CPI。
  因此,整体而言,对于水、电、油、气这类资源品而言,节约利用是应有之义,但一味涨价绝非节能良策,相反,只重视惩罚性涨价,不重视鼓励性优惠不但难以保证政策落实效果,反而可能与真正的节能政策初衷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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