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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慕湛:邮递业务绝非垄断才安全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4日 09:36 作者 郁慕湛
 

 

  中国新《邮政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22日,在贯彻实施新《邮政法》电视电话联席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透露,此前规定的邮政专营范围暂时搁浅。这让所有民营快递企业大松一口气。

  新《邮政法》颁布后,国务院随即出台《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其中明确规定:“同城快递五十克以下、异地快递一百克以下由邮政专营”。这意味着民营快递或将失去八成信件快递业务,而信件业务一般占快递企业业务总量的四至六成。因此,“50克”“100克”随即被视为民营快递公司的“生死线”。而这个专营范围规定如果实施,一般民营快递企业恐怕不会再有几家能够生存下去,邮递行业恐怕会再次被国有企业大一统。

  现在原规定暂时搁浅,新的邮政专营范围标准一时还不会出台,现成的民营快递企业一时还不至于马上垮台,但不等于可以高枕无忧,不等于新的《邮政法》就不会伤害到那些民营快递企业。

  新《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这条规定虽然不见得会打掉民营快递企业的过半业务,但损失却是巨大的。民营快递业务三大块:企业、机关和私人,机关的公文快递不能由民营快递企业寄递,机关的普通信件也不会有多少叫他们寄递了。

  邮政寄递业务确实有一定的特殊性。譬如对邮递安全的要求相当高,客户也难以对邮递企业进行监督。有些邮递品对安全要求特别高,如机关公文,对所委托的邮递方的安全要求就更高。再譬如,现时条件下的邮递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不是都能赚钱的,一些偏远地区的邮递业务肯定赚不到钱。

  然而邮递行业的特殊性,是否特殊到非要国有企业才能经营的地步?

  单一国有经济的效率是极其低下的,国有邮递企业的效率、服务质量也有目共睹,政企不分的弊端很多。而就邮递行业的安全性而言,能说国有邮递企业、国有邮递企业工作人员就一定能达到安全标准吗?关键不在于国有或者民营,而在于政府的邮政部门应该对所有的邮递企业进行监管,只要达到安全标准,不管国有还是民营企业,即使机关公文也可以邮递。

  而对于在边远地区设置邮递业务的企业,也无须过问其所有制,政府公开大方地给予补贴就是,不必如现在这样在专营范围设置上绕着弯子变相给国有邮递企业补贴。

  将一些垄断行业向社会放开,是一种进步,改革中也会遇到困难,但遇到困难就倒退回垄断中,则是没有出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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