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等,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危机会影响我们每一个人,它的后果一点一点慢慢展现,没人能逃脱掉。”看到交通、通讯补贴也要征税的新闻之后,一位网友这样表达自己的无奈。
这种无奈的情绪在很多网友那里都有共鸣,毕竟要从他们的收入里再多拿走一部分,在国际金融危机还未结束的当下,难免让人心生割肉之感。这次增税也的确让人难以理解,因为就在8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还曾提到,中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张平的表态显然意为藏富于民,进而扩大内需,在提高民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改变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而内需却始终不振的局面。可是,张平主任的表态却并没有在个税等影响国民收入的政策上得到体现,实际的做法却是反其道而行之。这种前后的反差和矛盾,无疑会令公众感到茫然。
按照《条例》中的说法,此次调整只是针对企业向职工发放交通、通讯补贴而言,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没有纳入进来。为此网友认为,由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超过企业甚多,因此,这种政策制定上的“针对性”无疑有失公平。
网友的愤怒有一定道理,但这次税务总局却很可能是被冤枉了。事实上,这种调整对普通职工影响很小,真正指向的或许是个别垄断型企业乱发钱物的行为。动辄补贴数千元在这种企业中并不罕见,那种在购房等大型消费上的补贴则更令人咂舌,而以交通、通讯等补贴为名,帮高收入群体实现避税或逃税的做法,也早已不是新闻。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却与人员素质和劳动量无关,显然有违社会公平,不应该在一个法治社会长期放任下去。
如果此次调整意在降低上面所列不合理收入,相信一定会受到公众的广泛支持。可为什么理应获得的掌声没有出现,反而受到质疑和批评,甚至还给人死盯工薪族的印象?对此,税务总局确应反思。个税调整影响面广,调整前应做好铺垫,调整后应做好解读,这样,好事才能真正做好,也才能收到预期效果。